一、项目内容:煤泥
******有限公司
三、供应要求
******有限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、数量进行供货。
2、供货过程中,承运方应对运输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,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,供货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、雪,保质量措施。
******有限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、环保要求。
4、运输车辆:承运车辆为标载车,需符合国五以上排放标准车辆。
5、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,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;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,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,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以平台报价为准,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。
6、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真实填报价格和数量,不得盲报或刻意报低价。中标单位在生产期间保证原燃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如因质量频繁波动,杂物造成生产系统堵磨、设备受损的或者断供,断货造成设备非正常停机的视为违约,赔偿相应的生产、设备损失。公司有权要求其停进、进行整改违。同时接受企业安全、环保、设备等相关制度考核。
7、投标单位: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四、数量:预估6000吨,日实际需求量根据生产需求执行,******有限公司实际厂内汽车过磅数量为准。
五、质量标准:全水≤15%,内水≤5.0%,全硫≤1.0%,收到基低位≥3500大卡,35%≥挥发分≥25%。粒度≤10cm。
考核条款:1、如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<3300kc/kg,每低1kc/kg,每吨按(合同单价/3500)×2扣款;如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<3000kc/kg,每低1kc/kg,每吨按(合同单价/3500)×3扣款。
2、月加权平均空干基全硫(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)≤1.0%,每高0.1%扣5元/吨。不足0.1%部分,依比例计算扣款;
3、若收到基全水分(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)>15%,扣罚金额=验收数量×(实测水分-15%)×含水单价(含水单价为计算除水分以外的所有质量指标奖惩后的单价),由买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。
4、空干基挥发分小于25%双方协商处理。
5、月加权平均发热量<3500kc/kg,每低1kc/kg,每吨按(合同单价/3500)×2扣款。
6、其余指标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指标由双方协商解决;
7、卖方交付的煤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即属于不合格煤炭:收到基低位发热量<3500kc/kg、空干基全硫>1.0%、收到基全水分>15%
******银行存款或者承兑汇票。
七、供货时间:2025年06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
八 、其他
1、卖方实际进场物料如果与合同订单物料不相符,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/次进行处罚。
2、当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标的物市场价格、运费大幅波动,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认为现有价格无法继续执行时,该方有权利向另一方提出价格调整,双方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,买方有权解除合同,重新询价。
3、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质量指标及考核条款,如供货时出现质量问题,将严格按照考核条款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