岷江国家高等级航道公共锚地工程勘察、设计
澄清回复(01)
各潜在投标人:
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作出以下澄清:
问题1: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.2节招标范围中“完成岷江国家高等级航道公共锚地工程的所有勘察工作,编制勘察报告;完成所有设计工作,编制设计文件、概算、预算,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;完成开工前置专题要件(报告)编制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、水土保持方案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、涉河建设方案报告、?施工通航安全保障、节能评估报告、文物古迹调查勘察评估报告等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所需要的要件),若需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,应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和备案。”的疑问;
疑问1:招标范围所包括具备开工条件所需要的要件是否为:环境影响评价报告、水土保持方案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、涉河建设方案报告、施工通航安全保障、节能评估报告、文物古迹调查勘察评估报告,共计七个专题。
回复:按招标文件要求。
问题2: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.4.2节中明确“?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”,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、联合体协议书中“注:本次招标不涉及联合体协议书。”的疑问。
疑问2: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.4.2节 “?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”,是否删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、联合体协议书中“注:?本次招标不涉及联合体协议书。”字样。
回复:删除此条备注内容,其余内容不变。
问题3: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(二)投标函附录中关于“设计负责人”的疑问。
疑问3: 投标函附录中“设计负责人”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(主要人员最低要求)中的技术负责人还是第三章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2.2.4(1)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“港口专业专项负责人”。
回复:投标函附录中“设计负责人”是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(主要人员最低要求)中的技术负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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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21日